簡介激活新鋰電池方法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21-12-0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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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對新的鋰電池進行10幾個小時的充電來激活電池活性,按照正常的充放電方式進行激活。
對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xù)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
鐵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qū)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小編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diào)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鋰電池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通常,使用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就是標準的充電方法。
事實上,淺放淺充對于鋰電池更有益處,只有在產(chǎn)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池校準時,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所以,使用鋰電供電的產(chǎn)品不必拘泥于過程,一切以方便為先,隨時充電,不必擔心影響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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