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使用事項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21-05-1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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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池不需“激活”
鋰電池不需要前三次充電超越12小時,鋰電池沒記憶性。
2、電池充電
使用廠家指定的充電器充電,充電時注意充電器型號是否與電池型號相匹配。
3、防止高溫充電
鋰電池請勿在溫度超越40°的環(huán)境下充電,高溫會使電池容量衰退。
4、及時充電
對鋰電池盡量施行隨用隨充的,防止電池每次都欠壓以后再充電,這樣能夠大大提升電池壽數(shù)。
5、存放
長期不使用電池的時候應(yīng)斷開電池與整車的銜接,并距離一段時間給電池補充一些電量,防止電池自放電、或保護板功耗將電池過放。
鋰電池怕過度充電更怕過度放電。但鋰電池沒有記憶效應(yīng),能夠隨用隨充。不要電完全用光了才充電,這樣簡單過度放電傷害電池;不要大電流放電,在斜度很大的當(dāng)?shù)兀詈糜媚_踏助力,防止電池電流過大,影響電池壽數(shù)。相同的道理,應(yīng)防止超越說明書規(guī)定的載荷。充電器一般都有充溢保護,一般不會形成過充電,但夜深時,電網(wǎng)負荷很輕,電壓升得很高,簡單超越充電器設(shè)定的充溢自停電壓,而會對電池持續(xù)充電,這簡單形成過充電,夜深時,應(yīng)該把充電器拔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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