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鋰電池的使用壽命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21-05-1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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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絕大多數(shù)消費者都聽說過,鋰電池的使用壽命是“500次”,500次充放電,超出這一頻次,電池就“與世長辭”了,很多盆友為了更好地可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每一次都會電池容量徹底耗光時才進行充電,那樣對電池的使用壽命確實有延長作用嗎?回答是否認(rèn)的。鋰電池的使用壽命是“500次”,指的并不是充電的頻次,只是一個充放電的周期。
鋰電池生產(chǎn)廠家
一個充電周期代表著電池的全部用電量由滿采用空,再由空充到滿的全過程,這并不相當(dāng)于充一次電。例如,一塊鋰電池在天僅用了一半的用電量,隨后又為它填滿電。假如第二天還這般,即用一半就充,一共2次充電出來,這只有算是一個充電周期,而不是2個。因而,一般很有可能要歷經(jīng)好幾回充電才進行一個周期。每進行一個充電周期,電池電量便會降低一點。但是,這一用電量降低力度十分小,高質(zhì)量的電池充過數(shù)次周期后,依然會保存初始容積的80%,許多鋰電池供電系統(tǒng)商品在歷經(jīng)兩三年后依然仍舊應(yīng)用。自然,鋰電池使用壽命來到最后后仍是必須拆換的。
而說白了500次,就是指生產(chǎn)商在穩(wěn)定的充放電深層(如80%)完成了625次上下的可充頻次,做到了500個充電周期。(80%*625=500)(忽視鋰電池容積降低等要素)。而因為具體日常生活的各種各樣危害,尤其是充電時的充放電深層并不是穩(wěn)定的,因此 "500個充電周期"只有做為參照電池循環(huán)次數(shù)。恰當(dāng)?shù)慕蟹ǎ轰囯姵厥褂脡勖统潆娭芷诘倪M行頻次相關(guān),和充電頻次沒有立即關(guān)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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