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的安全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20-10-0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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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額定容量:0.5C放電,單體電池放電時間不低于2h,電池組放電時間不低于lh54min(95%);
2、 1C放電容量:1C放電,單體電池放電時間不低于57min (95%),電池組放電時間不低于54min (90%);
3、 低溫放電容量:-20°C下0.5C放電,單體或電池組放電時間均不低于lhl2min (60%);
4、 高溫放電容量:55°C下0.5C放電,單體電池放電時間不低于lh54min (95%),電池組放電時間不低于1h48min (90%);
5、 荷電保持及恢復(fù)能力:滿電常溫下擱置28天,荷電保持放電時間不低于lh36min (80%),荷電恢復(fù)放電時向不低于1 h48min(90%);
6、 儲存性能:進行貯存試驗的單體電池或電池組應(yīng)選自生產(chǎn)日期不足3個月的,貯存前充50%?60%的容量,在環(huán)境溫度40°C±5°C, 相對濕度45%?75%的環(huán)境貯存90天。貯存期滿后取出電池組,用0.2C充滿電擱置1 h后,以0.5C恒流放電至終止電壓,上述試驗可重復(fù)測試3次,放電時間不低于lhl2min (60%);
7、循環(huán)壽命:電池或電池組采用0.2C充電,0.5C放電做循環(huán),當連續(xù)兩次放電容量低于72min (60%)時停止測試,單體電池循環(huán)壽命不低于600次,電池組循環(huán)壽命不低于5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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