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前三次要沖滿12個小時嗎?鋰電池是否需要激活?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20-02-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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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刻一定要超越12小時,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連續(xù)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端便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十分大的區(qū)別,并且可以十分明確的告訴我們,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厲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形成巨大的損傷。因而充電最好依照規(guī)范時刻和規(guī)范辦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越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一般,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辦法,便是適合該手機的規(guī)范充電辦法。
此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溢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xù)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便是說,假如你的鋰電池在充溢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咱們誰都無法確保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滿有把握,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風險的邊緣徜徉。這也是咱們對立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
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越一定的時刻后,假如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tǒng)不僅不中止充電,還將開端放電-充電循環(huán)。或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明顯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數(shù)而言是晦氣的。同時,長充電需求很長的時刻,往往需求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wǎng)的狀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并且波動較大。前面現(xiàn)已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風險。
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便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晦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