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為什么不能航空郵寄鋰電池嗎?
2010年9月3日,美國聯(lián)合包裹運輸公司(UPS)6號班機從迪拜飛往科隆,貨艙內(nèi)運輸了81000個鋰電池,起飛不久后貨艙即出現(xiàn)火警,并且迅速從前艙向后艙蔓延。
機組人員立即返航,但火勢實在太大,甚至駕駛艙里的煙霧濃度都已經(jīng)高到無法看清儀表盤上的數(shù)字。
機長的氧氣供應不久后失效,在尋找備用氧氣過程中被煙熏倒。
副駕駛雖然拼盡了全力,但因為無法看清儀表盤,不能正常導航,也無法正確切換無線電頻率和地面進行聯(lián)絡,飛機最后在迪拜機場南側(cè)的一個軍事基地附近墜毀,兩名機組人員喪生。
事故調(diào)查人員后來確認事故原因就是貨艙中的鋰電池起火。
此次事故后,所有航空公司都要求飛機運輸?shù)匿囯姵胤胖迷诙鄠€隔離的特制的容器中,很多航空公司干脆就拒絕運輸鋰電池,特別是單個容量很大的鋰電池。
而客機由于托運行李成分復雜,因此只能是禁止鋰電池托運,以免在無人看管情況下貨艙起火造成災難性后果。
鋰電池容量越大,出現(xiàn)撞擊等情況下爆炸的可能性越高。
因此乘客隨身攜帶的鋰電池也被限制了最大容量。
因為鋰電池在極端情況下會爆炸,極端情況就是高溫高壓,其實說白了,就是內(nèi)部壓力過大就可能爆炸,一般內(nèi)部壓力過大是因為溫度過高引起
而飛機飛在天上,如果遇上爆炸失火基本上就完蛋了,所以為了安全起見,不能郵寄。不過肯定有人要問了,那為什么隨身可以帶有鋰電池的手機、相機、mp3等電子產(chǎn)品。
一方面不讓帶這些常用電子產(chǎn)品旅客肯定不答應,所以航空公司妥協(xié)了;另一方面,這些電子產(chǎn)品是隨身攜帶,出了問題可以隨時處理,郵寄的一般在貨倉,出問題難以及時發(fā)現(xiàn)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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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鋰電池爆炸是很難的,用火燒都得10來分鐘才可能爆炸,正常使用中爆炸的情況又是少之又少,但是因為它就是有爆炸的可能性,個別航空公司的確遇到個極個別爆炸起火的情況,又因為天上的事沒小事,都是天大的事,所以就禁止郵寄了
不過禁止只是禁止,各航空公司各快遞公司甚至各機場規(guī)定的寬松程度各不一樣,比如深圳順豐空運郵寄手機的話可以帶上一兩塊電池,但是中部地區(qū)例如河南就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