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海運運輸要求主要有哪些?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19-09-11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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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海運運輸要求
1.鋰電池須通過UN38.3測試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
2.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標注UN編號
3.其設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以及保護裸露的電極。
4.堅固的外包裝,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nèi)須預防與可引發(fā)短路的導電物質(zhì)接觸。
5.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shù)念~外要求:
a.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nèi)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b.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通過使用內(nèi)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除非設備本身的構(gòu)造特點已經(jīng)具備防水特性。
6.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
UN38.3是指在聯(lián)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lián)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huán)、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nèi)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