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過放原因及使用方法有哪些?
來源:未知
2019-08-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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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電
2-1放電電流:放電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格書(承認書)規(guī)定的最大放電電流,過大電流放電會導致容量劇減并導致電池過熱膨脹。
2-2放電溫度:電池必須在規(guī)格書規(guī)定的工作溫度范圍內放電。當電池表面溫度超過70°C時,要暫時停使用,直到電池冷卻到室溫為止。
2-3過放電:過放電會導致電池損壞,放電時不得使單體電池的電壓低于3.6V。
3、貯存
電池應放置在陰涼的環(huán)境下貯存,長期存放電池時(超過3個月),建議置于溫度為10-25°C且低溫度無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中。電池在長期貯存過程中每3個月充放電一次以保持電池活性,并保證每個電芯電壓在3.7~3.9V范圍內。
鋰離子電池已非常廣泛的應用于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所以它的安全性能絕對應該是鋰離子電池的第一項考核指標。對于鋰離子電池安全性能的考核指標,國際上規(guī)定了非常嚴格的標準,一只合格的鋰離子電池在安全性能上應該滿足一下條件。1)短路:不起火,不爆炸;2)過充電:不起火,不爆炸;3)熱箱試驗:不起火,不爆炸(150℃恒溫10min);4)針刺:不爆炸(用Φ3mm釘穿透電池);5)平板沖擊:不起火,不爆炸;(10kg重物自1米高處砸向電池);6)焚燒:不爆炸(煤氣火焰燒考電池)。
為了確保鋰離子電池安全可靠的使用,專家們進行了非常嚴格、周密的電池安全設計,以達到電池安全考核指標。1、隔膜135℃自動關斷保護:采用國際先進的Celgard2300PE-PP-PE三層復合膜。在電池升溫達到120℃的情況下,復合膜兩側的PE膜孔閉合,電池內阻增大,電池內部形成大面積斷路,電池不再升溫。3、電池蓋復合結構:電池蓋采用刻痕防爆結構,當電池升溫,壓力達到一定程度刻痕破裂、放氣。4、各種環(huán)境濫用試驗:進行各項濫用試驗,如外部短路、過充、針刺、平板沖擊、焚燒等,考察電池的安全性能。同時對電池進行溫度沖擊試驗和振動、跌落、沖擊等力學性能試驗,考察電池在實際使用環(huán)境下的性能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