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電池不能與其他垃圾混合處理嗎?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19-05-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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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投入指定回收箱,并交由物業(yè)集中處理。”在瑞士,每個社區(qū)都有這樣的明文規(guī)定,這也成為了瑞士家喻戶曉的常識。
據(jù)瑞士聯(lián)邦政府統(tǒng)計,目前整個瑞士設有1.43萬個廢棄電池回收箱,其中30%以上設在商店中。瑞士國民年人均送往回收箱的廢棄電池達20余個。政府立法鼓勵全民回收、利用再生資源,并先后制訂了諸如《提前收取廢舊電池處理費的規(guī)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此外,瑞士全國還有各類民間“回收協(xié)會”,負責官方機構(gòu)、零售商,乃至普通居民間的密切聯(lián)絡。
在瑞士,不同類型的電池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其中包括深層填埋、熱處理(包括真空熱處理和高溫熱處理)、溶液“濕處理”等。高溫熱處理需要先將廢棄電池碾碎,然后送往爐內(nèi)加熱,電池中所含的汞、鋅等可以通過揮發(fā)回收;其他諸如鐵、錳等金屬元素會被熔煉成錳鐵合金。采取溫度不同的熱處理,還可以獲取諸如氧化銅、氧化錳、氧化鎳等混合金屬。盡管熱處理過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處理成本相對較高,但對環(huán)境影響最小,所以目前瑞士主要依靠此方法處理廢舊電池。
美國各州涉及電池回收的法律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在美國,汽車蓄電池的回收工作做得最好。據(jù)了解,美國蓄電池的回收率幾乎達到100%。以紐約州為例,法律規(guī)定,廢棄不用的汽車蓄電池或拿回給零售商,或送到專門回收站,或放到清潔局專屬的垃圾清理場中,但絕不能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隨便丟棄。法律還規(guī)定,汽車電池零售商每月有免費回收每人兩個蓄電池的義務;消費者購買汽車電池時,要多交5美元手續(xù)費,作為未來的回收費用。
法國:電池廣告注明回收點
法國政府1999年就曾頒布廢舊電池回收的法令,后來,條款經(jīng)修改更加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強制生產(chǎn)、銷售電池的商戶對電池進行收集、分類和回收工作;銷售商必須免費收回消費者送來的廢舊電池;禁止將電池與其他垃圾一起丟棄,而應放到專用收集容器內(nèi);電池回收點應有明顯標志,并定期有人清理運走;銷售難以拆卸電池的電器時,商店必須回收相關(guān)電器;電池廣告中必須同時注明廢舊電池的回收點和回收方法等。其實,關(guān)于廢舊電池的處理,關(guān)鍵在收集分類這一環(huán)節(jié),消費者不但要將廢電池送到回收點,還得知道如何區(qū)分不同電池的成分及分類標志。
日本:封住正負極電池才能扔
目前,日本各地的商場、24小時便利店,還設置了60多萬個鈕扣電池專用回收箱。
在日本,普通干電池一般是作為不可燃垃圾處理的,但拋棄前,要求把電池的正負極用絕緣膠帶封住,尤其是一次性鋰電池,如果仍有剩余電量,在接觸到金屬后很可能出現(xiàn)發(fā)熱、破裂,甚至引起火災。
鎳鎘、鎳氫等充電電池回收后,會運送到專門的電池處理廠進行“再生”。首先要經(jīng)過600℃―800℃的高溫加熱,使其中的水銀化為蒸汽以便分離?;厥盏拇蟛糠炙y被利用于熒光燈等的原材料;鐵、亞鉛、錳、鎳等被分離后,會用作新電池原料或磁力材料。
















